日期:[2015年12月03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9]

公安环保联手排查整治“危险废物”

两部门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本报讯(通讯员 李 勋)为有效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全力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市公安局、环保局决定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联合开展集中排查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或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贮存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据了解,公安、环保部门将全面启动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互为依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真正做到联心、联力、联职能。对发生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公安将会同环保部门同步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深入违法犯罪现场,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第一时间控制重点违法犯罪人员,采取 “市公安局牵头、县区主侦”的模式,用好“提级侦办、异地用警”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打击效能。
   对重特大案件,由市公安局挂牌督办、指挥异地侦办或直接组织侦办,确保打击成效。此外,公安、环保部门将建立研判会商机制,对专项行动中排查发现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以及监管漏洞等进行系统梳理,适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和完善整治措施,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沿正确轨道健康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