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4月02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6]
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莫入“低价游”陷阱,谨慎选择“群旅游”

本报讯(通讯员 代广成记者 敏静)阳春三月,旅游市场又升温。如今,随着社交越来越多元化,许多 “户外群”、QQ群、微信群、“车友群”及有关网站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和途径,纷纷组织出外旅游活动。由于“群”这种自然组织在操作旅游业务时专业能力不足,风险防范能力差,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市消协提醒广大游客消费者,外出旅游请务必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拒绝个人或无资质单位提供的旅游服务。
   “群旅游”的四大问题:一、貌似AA制,实则为赢利。“户外等群”自发组织在宣传旅游线路产品时,价格常以AA制的形式出现,分解为火车票费,景点门票费,餐费等,看起来群成员分担费用,公平合理。其实,当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组织者在吃、住、行、门票等方面都能拿到一定优惠的团队价格,这和群成员交纳的费用有一定差价,就会产生一定的利润。
   二、领队无资质,合同未签订。领队没有专业资质,而且出游前一般是口头召集,不会和参与者签订协议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出现安全或服务质量方面问题,领队常会解释为自由选择的结伴出游,不承担任何责任。尤其是个别“群旅游”忽视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一旦发生事故,赔偿就无从谈起。
   三、监督有死角,安全无保障。“群旅游”这类旅游组织者具有无形性,无资质、无营业执照,监管难度大。即便发生损害事故和投诉,管理部门也无从收集证据,游客难以维权。“群旅游”属于个人达成的约定,因为缺乏监管,所以在组织旅游活动时常有夜间行车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发生。
   四、追责无依据,游客难维权。“户外等群”组团游的付款方式,有些通过现金支付,也有些通过预付和银行转账,没有发票、保险,也不签合同,发起人只是一个网名,人都很难找到。如果出现纠纷或损害事故,出游者很难举证维权。
   市消协提醒广大游客,谨慎选择“户外群”出游。若要参与,要做好风险防范,与组织者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要注意出游安全,出游前认真学习相关旅游安全知识,旅行过程中不要脱离组织,并掌握相关的户外生存和急救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