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4月0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5]
全市2016年深化道路交通工作会议召开

落实责任体系 创交通安全环境

本报讯 (通讯员 唐家春 王季冬) 3月30日上午,菏泽市2016年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工作会议在市政府第四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交安委副主任曹格林主持,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市交安委主任单立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交安委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张善甲、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程传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孙良刚,市委宣传部主任马德及市交安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区交安委主任、办公室主任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宣读了《关于对全省深化道路交通 “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先进市予以表彰的通报》和《关于对全市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先进县 (区)、个人予以表彰的决定》,并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了颁奖。
   单立新副市长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郭树清省长的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工作目标,推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岗位执行责任”责任体系,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为菏泽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二是要持续加压,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向纵深发展。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做实交安办,落实人员、机构、经费保障,提升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要加快推进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扩大路面管控覆盖面,及时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依法严查、严管、严处重点违法行为,提升道路交通秩序管控水平。要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文明交通理念,完善新闻媒体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机制,建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要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强化监督考核,落实好领导、监管、主管、主体和岗位执行责任。要强化社会单位责任追究,完善通报、建议、日常管控、挂牌督办、追责情况发布等机制,推动社会单位交通安全责任落实,确保形成长效。三是强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不断提高监管水平。要强化措施落实,实行项目管理,强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要强化管理创新,努力实现交通安全源头监管从突击检查向常态化管理转变,交通安全管理从个别部门、少数人重视向多部门联动、全民参与转变。要强化责任追究,不定期深入基层明察暗访行动开展情况,确保相关工作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