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4月2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2014-2015)
两年受理知识产权案425件
市民知识产权意识提高,案件数量猛增;商标权案件占七成
本报讯 (记者 孟 欣)4月26日是 “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菏泽中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 (2014-2015)》,并公布了2014-2015年度菏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件。市中院研究室主任孙杰介绍,2014年之前,市中院年均受理知识产权案件仅75件,2014年、2015年分别增加到178件、247件。
孙杰在新闻发布会上说,2014至2015年度,市中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25件,审结422件,结案率99.35%。知识产权案件收案数量连续大幅增长,反映了市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在迅速提高,知识产权有关权利人的权利主张愿望越来越强烈,法律维权意识逐步提高。
据孙杰介绍,我市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迅速增加的同时,类型也日趋多样。近两年市中院受理的425件知识产权案件中,商标权案件312件,占比74%;其他还包括著作权案件101件、技术合同类案件5件、虚假宣传案件3件、不正当竞争案件2件、特许经营合同案件1件、垄断协议案件1件。案件调节撤诉312件,占74%。市中级人民法院还首次受理了垄断协议案,首次受理了虚假宣传案。
2014年-2015年市中院受理的312件侵害商标权案件中,绝大部分是外地知识产权权利人起诉菏泽本地被告人,特别是一些个体工商户。“有些侵权商品与真品极为相似,普通消费者是难以分辨真假产品,很容易被欺骗。加大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不仅是为了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孙杰说。
孙杰在新闻发布会上说,2014至2015年度,市中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25件,审结422件,结案率99.35%。知识产权案件收案数量连续大幅增长,反映了市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在迅速提高,知识产权有关权利人的权利主张愿望越来越强烈,法律维权意识逐步提高。
据孙杰介绍,我市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迅速增加的同时,类型也日趋多样。近两年市中院受理的425件知识产权案件中,商标权案件312件,占比74%;其他还包括著作权案件101件、技术合同类案件5件、虚假宣传案件3件、不正当竞争案件2件、特许经营合同案件1件、垄断协议案件1件。案件调节撤诉312件,占74%。市中级人民法院还首次受理了垄断协议案,首次受理了虚假宣传案。
2014年-2015年市中院受理的312件侵害商标权案件中,绝大部分是外地知识产权权利人起诉菏泽本地被告人,特别是一些个体工商户。“有些侵权商品与真品极为相似,普通消费者是难以分辨真假产品,很容易被欺骗。加大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不仅是为了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孙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