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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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06月02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5]

小摊贩不“亮证经营”不行了

昨日,市食药监局启动“三小”条例实施暨“在一线助规范”主题活动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 欣)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昨日从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今日正式实施,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以下简称“三小”)生产经营行为,强化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三小”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三小”规范发展,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市食药监局自6月1日开始,开展为期半年的 “在一线助规范”主题活动。
   据了解,6月1日当天,菏泽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已分别深入基层监管所进行现场指导,组织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办证工作,并现场为获证业户颁发等级证书。
   活动还要求,各县(区)局基层监管所的所有人员,每人都要确定一个“三小”业户作为帮扶对象,进行“一对一”帮助规范,并建立“一对一”帮扶名录,明确监管人员及帮扶业户。
   具体操作中,监管人员要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认真履责,严守纪律,定期对所帮扶的“三小”业户进行指导,纠正其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
   据悉,本次帮扶为期半年,自2017年6月1日至12月30日。帮扶期间,市局及县区局将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帮扶情况,对帮扶工作中不负责任、消极应付、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帮扶期满,由市局组织县(区)局进行验收。达不到六项标准要求,监管人员要继续帮扶,直到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