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年08月0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6]
参保金交了,为啥没俺的参保信息?
人社所表示:参保信息重复,导致没能按时录入系统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敏静
近日,牡丹区西城办事处黄巢社区居民贾鸿杰拨打“市长热线”反映,他按时将母亲龚秋梅的医疗保险参保金交至当地人社所,但是最近他的母亲生病住院,却发现并没有参保信息,导致住院费无法报销,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帮助调查了解情况。
6天花4000余元,至今无法报销
8月1日下午,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见到了反映人贾鸿杰。他拿出自己母亲7月25日至7月30日在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时的收费票据,称住院6天共花费4092.5元,虽然按时为母亲交纳了参保金,但是目前这笔费用还得由他自己全部承担。
贾鸿杰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他母亲龚秋梅出生于1947年,今年已经70周岁,身体不太好。2015年之前,龚秋梅一直在自己的工作单位交纳职工医疗保险。由于职工医保交费数额较高,2016年,贾鸿杰将母亲的职工医保转为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每年要交纳1000余元,而城镇居民医保每年只需要交140元。”贾鸿杰说,自己所在的社区还有一项福利——40周岁以上居民的参保费由社区承担,作为一名70周岁的老年人,龚秋梅自然也能享受社区给予的这项福利。
“2016年,我母亲没在单位交费。所以,当年10月,我将140元的参保金交到了牡丹区西城办事处人社所,又三次赶往牡丹区人社局将母亲的职工医保撤销。”贾鸿杰介绍,“2017年,我母亲的参保金是由社区统一交纳。按照相关规定,生病住院都可以根据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可是,为什么系统里却没有查到母亲的参保信息呢?”
社区:已交费,没有漏报信息
为了解情况,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跟随贾鸿杰一起来到了牡丹区西城办事处黄巢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过查询,工作人员在该社区城镇居民医保新增人员的名单里,找到了龚秋梅的名字。
“如果她没有按时交纳参保费,我们社区新增人员名单里不会有她的名字。”工作人员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对于龚秋梅的情况,他们十分了解,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2017年,他们统一为该社区40周岁以上的居民交纳了参保金,且对所有参保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号码进行了详细核对,确认没有遗漏。
人社所:参保信息重复,导致没能按时录入系统
既然社区没有漏报,那么为什么医保系统里找不到龚秋梅的参保信息呢?随后,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又跟随贾鸿杰一同来到了牡丹区西城办事人社所。
该人社所相关负责人就龚秋梅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2016年年底,她交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时,并没有撤销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信息,参保信息重复,我们无法将她的信息录入系统。”为了证实这些,这名工作人员拿出了一张名单。
在这张名单上,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找到了龚秋梅的名字,上面也明确标注着“参保信息重复”的字样。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居民不能重复参保,所以龚秋梅本人应该首先持自己的身份证到牡丹区人社局撤销自己的职工参保信息,然后再交纳城镇居民参保金。
随后,这名工作人员在医保系统里找到了龚秋梅的名字,信息中显示她的职工医疗保险撤销的时间是2017年1月。据介绍,城镇医保的年参保费用是560元,其中国家补贴420元,个人承担140元;如果不按时交纳,国家补贴的这部分资金将由居民个人承担。“2017年1月,龚秋梅的职工参保信息才被撤销,我们为其补录了2016年的交费信息,可是,当时已经跨年度,交费金额已经变成了560元。”工作人员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他们当时联系了贾鸿杰,让他补交其余的420元,但是贾鸿杰并没有按时补交,所以,参保信息迟迟没有录入系统。
事情发生后,该人社所也十分重视,为了不影响老人日后报销医疗费,他们已经垫付了420元,并于7月31日将龚秋梅的参保信息进行了补录,次月即可生效。
对于人社所给出的解释和解决方案,贾鸿杰并不认可。他表示,人社所并没有通知自己补交参保费,这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了事情的发生,责任应该由人社所承担。
8月2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再次联系了贾鸿杰。他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人社所正在商讨解决方案,近期给他答复。对于事情的进展情况,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将继续关注。
近日,牡丹区西城办事处黄巢社区居民贾鸿杰拨打“市长热线”反映,他按时将母亲龚秋梅的医疗保险参保金交至当地人社所,但是最近他的母亲生病住院,却发现并没有参保信息,导致住院费无法报销,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帮助调查了解情况。
6天花4000余元,至今无法报销
8月1日下午,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见到了反映人贾鸿杰。他拿出自己母亲7月25日至7月30日在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时的收费票据,称住院6天共花费4092.5元,虽然按时为母亲交纳了参保金,但是目前这笔费用还得由他自己全部承担。
贾鸿杰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他母亲龚秋梅出生于1947年,今年已经70周岁,身体不太好。2015年之前,龚秋梅一直在自己的工作单位交纳职工医疗保险。由于职工医保交费数额较高,2016年,贾鸿杰将母亲的职工医保转为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每年要交纳1000余元,而城镇居民医保每年只需要交140元。”贾鸿杰说,自己所在的社区还有一项福利——40周岁以上居民的参保费由社区承担,作为一名70周岁的老年人,龚秋梅自然也能享受社区给予的这项福利。
“2016年,我母亲没在单位交费。所以,当年10月,我将140元的参保金交到了牡丹区西城办事处人社所,又三次赶往牡丹区人社局将母亲的职工医保撤销。”贾鸿杰介绍,“2017年,我母亲的参保金是由社区统一交纳。按照相关规定,生病住院都可以根据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可是,为什么系统里却没有查到母亲的参保信息呢?”
社区:已交费,没有漏报信息
为了解情况,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跟随贾鸿杰一起来到了牡丹区西城办事处黄巢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过查询,工作人员在该社区城镇居民医保新增人员的名单里,找到了龚秋梅的名字。
“如果她没有按时交纳参保费,我们社区新增人员名单里不会有她的名字。”工作人员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对于龚秋梅的情况,他们十分了解,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2017年,他们统一为该社区40周岁以上的居民交纳了参保金,且对所有参保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号码进行了详细核对,确认没有遗漏。
人社所:参保信息重复,导致没能按时录入系统
既然社区没有漏报,那么为什么医保系统里找不到龚秋梅的参保信息呢?随后,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又跟随贾鸿杰一同来到了牡丹区西城办事人社所。
该人社所相关负责人就龚秋梅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2016年年底,她交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时,并没有撤销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信息,参保信息重复,我们无法将她的信息录入系统。”为了证实这些,这名工作人员拿出了一张名单。
在这张名单上,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找到了龚秋梅的名字,上面也明确标注着“参保信息重复”的字样。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居民不能重复参保,所以龚秋梅本人应该首先持自己的身份证到牡丹区人社局撤销自己的职工参保信息,然后再交纳城镇居民参保金。
随后,这名工作人员在医保系统里找到了龚秋梅的名字,信息中显示她的职工医疗保险撤销的时间是2017年1月。据介绍,城镇医保的年参保费用是560元,其中国家补贴420元,个人承担140元;如果不按时交纳,国家补贴的这部分资金将由居民个人承担。“2017年1月,龚秋梅的职工参保信息才被撤销,我们为其补录了2016年的交费信息,可是,当时已经跨年度,交费金额已经变成了560元。”工作人员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他们当时联系了贾鸿杰,让他补交其余的420元,但是贾鸿杰并没有按时补交,所以,参保信息迟迟没有录入系统。
事情发生后,该人社所也十分重视,为了不影响老人日后报销医疗费,他们已经垫付了420元,并于7月31日将龚秋梅的参保信息进行了补录,次月即可生效。
对于人社所给出的解释和解决方案,贾鸿杰并不认可。他表示,人社所并没有通知自己补交参保费,这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了事情的发生,责任应该由人社所承担。
8月2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再次联系了贾鸿杰。他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人社所正在商讨解决方案,近期给他答复。对于事情的进展情况,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