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魅力牡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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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3月0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5]

牡丹区创新实施“社区公诉”

本报讯(通讯员 晁 磊李 帅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卫东)“我活了70多岁,现场看打官司还真是‘大年初一吃饺子——头一回’。”牡丹区马岭岗镇程楼村的张大爷在旁听完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公开审理后感慨地说,“整个过程清清楚楚,俺心服口服。”这是牡丹区创新实施“社区公诉”模式后,成功办理的一起案件。
   牡丹区针对群众对法律规定、程序,以及事实真相不了解,容易产生误解,甚至导致开庭难的问题,经法院、检察院协商后制定实施了 《“社区公诉”工作暂行办法》,主动捅破庭审“窗户纸”。对涉及当事人众多,或者符合法定条件、对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在群众反映强烈、因交通不便等原因不能参与庭审、旁听等情况下,可以到受害人或嫌疑人所在的社区开庭审理,让群众直接参与到庭审中来,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小留镇村民小明刚满20岁,涉嫌盗窃,由于数额小且是初犯,不符合逮捕条件,拟对其作出不捕决定。但小明没有固定职业,常年不着家混迹于娱乐场所。其父母已对他彻底失望,对外声称就当没有这个儿子。小留镇派驻检察室干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多次骑单车来到小明家,与其父亲积极沟通,苦口婆心地劝说。“我这个当爹的都放弃了自己儿子,没想到你们没有放弃他!”小明父亲感动地说,并答应接小明回家负起监管责任。2017年,各派驻检察室累计走访服务群众283次,进行法制宣传35次,办理审查起诉轻微刑事案件4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