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看菏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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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5月22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市区两小区公租房租金确定

中富德林华府小区公租房6元/平方米·月和谐家园小区公租房3.6元/平方米·月
本报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5月21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本月起,中富德林华府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基准标准为主房6元/平方米·月,储藏室1.9元/平方米·月;和谐家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基准标准为3.6元/平方米·月,储藏室1.9元/平方米·月,租金均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
   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结合菏泽实际,对中富德林华府、和谐家园公共租赁住房一年来的运营情况、周边房屋市场租金及中低收入申请人年收入情况进行了调查测算,结合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制定了租金标准,并已经市政府同意。实施租赁的单位可根据住房的朝向、楼层等具体情况在基准租金标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5%。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执收单位应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明码标价,在租金收取场所显著位置将文件依据、租金标准等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