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看菏泽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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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6月12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8]

麦收季,公路上又现打场晒粮

农民无场地晒粮直呼“无奈”;律师:出现事故多方均需担责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 欣
   进入6月中旬,我市麦收季已近尾声,不少刚刚收获的小麦却又面临着晾晒难的困境。无奈之下,多数农民只得沿袭旧习:将小麦摊到公路上,晾晒、“扬场”除麦壳和灰尘,此举对行驶在公路上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造成了严重威胁。近日,多位市民向本报反映在城郊部分道路、尤其是乡间公路上有人晒粮,给道路行驶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对此,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昨日展开了走访调查。
  收割之后晾麦难,麦农被迫“占路为王”
   6月11日,在巨野县龙堌镇西侧的龙润大道北段,宽阔的柏油公路已经被一片片摊开晾晒的金灿灿小麦所占据,枯树干、农具、砖头、石头成为农民们自设的“拦路禁行牌”,部分路段出现两边晾晒小麦的情况,仅留公路中间一个车道供往来车辆通行。
   沿此公路一路向北,进入057县道,往来川流不息的机动车辆更是繁忙,但每隔几米总会见到一处晾晒的小麦,就连途经的村庄内路段也未能幸免。而在乡村公路上,占道晒麦的情况则更加严重,几乎整条道路都被麦子覆盖,最窄处只能容下一辆车通过。
   “不晒在公路上晒哪?家里院落太小,村子里更没有位置,总不能让小麦堆积在家中发霉生虫吧。”正在该路段晾晒小麦的闫大爷没好气地说,“只要天气好,我就晒三四天,占用不了多长时间公路,而且公路上都留有空间,小麦两端也都放了标识物,司机一般不会行驶到麦子上的。”
   采访中,记者发现,占用公路晾晒麦子,龙堌镇并非个例,全市各县区的城郊公路上近段时间均会出现这一场景,尤其是通往乡村的柏油公路或水泥路上,更是比比皆是。
   “联合收割机只能收麦子,晾晒还得用老办法,使用烘干机的费用也不低,一般没人用。”龙堌镇大刘庄村村民刘利民告诉记者,“对于田间选择了套种别的农作物的农户来讲,肯定不会用联合收割机收麦,人工割麦子、压麦、晒麦、除尘是唯一选择,而现在农村的土地利用率非常高,根本没有场地供他们这样操作,只能选择公路,实属无奈之举。”
  公路成“公用晒麦场”,行人车辆“一步三滑”
   当日12时许,在市中华西路与黄河路交叉口附近北侧,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看到摊晒的麦秸和麦子占据了一半的道路,几乎每隔几十米就有一些。
   “我天天上下班都要走这条路,可这几天太难走了,路上全是麦子,留下来的空隙又太窄,根本不敢走;有时你因着急赶路不小心轧着麦子,他们还会上前‘训’你。连日来,行人、电动车在晾晒的麦子上摔伤的不下十几起,就连我这机动车都出现了两次险情,想想都后怕。”将车停在一处没有麦子的路边等待对面机动车穿行的司机汪俊向记者诉苦道。
   汪俊还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你要是傍晚过来,还能看到‘扬场’的壮观场景。不管是联合收割机还是人工割麦收获的小麦,总会带着麦壳和灰尘,而农民在装袋前总会通过自然风或大风扇将其吹离,那时整个道路上弥漫的全是飞舞的麦壳和灰尘,非机动车和行人根本不敢通行。这不,才三四天,我这辆车的空调口和散热器就已经被堵塞了,昨天刚清理干净的,全是麦壳、秸秆和小麦颗粒。”
   “如果仅仅是晾晒小麦也没什么,顶多绕道或停停再走,毕竟路中间多数农民也留有通行道路,他们也不希望老有车辆碾压小麦,压扁了就没法吃了。”经常驾车行驶在该路段的货车司机高相举说,“最害怕的是在路上摊晒小麦秸秆的,一摊就占据整个路面,而且秸秆被压扁平之后非常滑,一不小心就会让行驶其上的车辆失控,撞人、翻沟,猝不及防。同时,车底盘也特别容易挂秸秆,且越积越多,不及时清理的话,很容易造成车辆自燃。现在绝大多数麦田都使用了联合收割机,十几年前,麦收时节,我们一般都不敢接活行车的,毕竟那时由此发生意外的情况太多了。”
  律师:占道晒粮不卫生且涉嫌违法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我市农机部门了解到,截至6月8日,全市小麦收获基本完成,累计收获小麦面积921万亩,其中联合机收作业919.3万亩,联合机收率达99.8%。玉米也已播种614万亩,机播率达99.8%。随着小麦机械化收割的比例提高和收割工作的完成,在公路上轧麦子的情况将会越来越少。但是,公路晒麦这一难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采访中,不少市民建议:统筹晾晒场地,实施烘干机烘干,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可行途径。
   据了解,如果把麦子直接铺在柏油路上晾晒还可能对麦子带来污染,因为沥青中含有苯等致癌物质,经太阳暴晒后,苯等化学物质挥发,很容易附着在麦粒上,市民使用后可能危害身体健康。
   同时,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那么,公路晒麦一旦引发事故,管理部门应否担责?对此,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采访到我市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李文平。
   李文平给记者讲述了一个案例,他说:“2008年5月24日,安徽省霍邱县村民丁某在经过其门前的国道105线上晾晒麦子,并在四周摆放石块。当晚,付某无证驾驶无牌证两轮摩托车行驶至此路段,与石块相撞,致车辆毁坏,付某及其妻田某受伤,田某因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受害人田某的亲属与丁某就民事赔偿达成了协议。8月29日,田某的父母及子女以田某的死亡与公路局的不作为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为由,将公路局告上法庭。而法院经审理认为,对该段公路具有管理职责的公路局,对村民在公路上擅自晾晒小麦、放置石块障碍物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存在管理上的疏漏和过失,其不作为行为与田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依法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此,本报也呼吁有关部门能够出台相关政策和举措,解决麦农晾晒小麦无场地的难题,并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