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看菏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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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8月29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7]
巨野县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太平镇驻地部分路段车辆停放的

通 告
为进一步改善太平镇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缓解交通拥堵,营造良好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太平镇驻地部分路段实施禁停、部分路段施划停车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
   (一)红旗路(东起郭坊桥头,西至智耿路路口)
   (二)太平中街(南起平安大街路口,北至太平小学北)
   (三)龙太路(南起镇中学路口,北至平安大街路口)
   (四)智耿路(南起纬一路路口,北至中邓楼村村北)
   (五)西街路(南起红旗路路口,北至太平溜桥北)
   二、施划停车位路段
   (一)平安大街
   (二)太平中街
   (三)太平东街
   (四)红旗路(东起龙太路路口,西至欧庄桥北)
   三、管理措施
   (一)上述路段,机动车、电动汽车在机动车停车位内按顺行方向停车,机动车停车位外的路面严禁停车。
   (二)在禁停路段和划定的停车位外停放车辆是交通违法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自2018年8月24日起,对违法停放的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当场处罚或者拍照取证后依法处理,直至拖移车辆;对不服从管理、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通告规定,维护道路停车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环境。
   特此通告。
  巨野县人民政府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