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看菏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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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8月29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7]

1570万元资金用于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

本报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近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分配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和市农业局提供的分配意见,将省分配我市中央财政2018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指标1570万元分配各县区,专项用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等相关支出。
   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为:牡丹区 (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107万元、曹县14万元、定陶区(连作障碍修复示范县)151万元、成武县9万元、单县11.5万元、巨野县(盐渍化治理示范县)1150万元、郓城县10.5万元、鄄城县 (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106万元、东明县11万元。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根据省里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收到文件后,及时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到有关部门、单位,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工作,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