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看菏泽要闻

下一版>

<上一版

日期:[2018年12月04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二次供水加价每立方米0.85元

自12月份抄表见水量起执行,至2020年11月30日;试行期满,将视情况核定正式标准
本报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为实现供水抄表、收费、管理、服务到户,维护终端用户的合法权益,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了二次供水加价标准,在现行水价的基础上,二次供水加价标准为每立方米0.85元。
   据悉,凡市自来水公司自建或接收的符合抄表、收费、管理、服务到户条件且经二次加压供水的单位和居民用户,在现行水价的基础上,二次供水加价标准为每立方米0.85元。二次加压供水的用户,居民用水第一阶梯到户价格为每立方米3.90元,第二阶梯到户价格为每立方米 4.75元,第三阶梯到户价格为每立方米7.30元;学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养老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的生活服务设施、城乡社区居委会工作场所和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城乡居民小区公共场所非经营性服务设施等到户价格为每立方米4.05元;非居民用水到户价格为每立方米5.55元。
   本标准为试行标准,自2018年12月份抄表见水量起执行,2020年11月30日止,试行期满,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核定正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