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年04月09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郓城县检察院开展争做“四员”活动

郓城讯 (通讯员 仝义顺)为更好地实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近日,郓城县检察院在全院干警中开展争做“四员”活动,即争做“形象员”、“宣传员”、“信访员”和“监督员”。
   争做“形象员”。该院要求干警树立“我代表检察形象”的意识,注意自身言行,做到微笑服务、礼貌用语、客观公正,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时刻保持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争做“宣传员”。该院要求干警要有宣传意识,宣传法律法规,宣传检察院工作,宣传郓城发展,为法治建设、社会发展尽到自己的义务。
   争做“信访员”。信访工作一直是该院的工作重点,做好信访工作是该院干警着重努力的目标,每一位干警都要以信访员的身份,做好息诉息访工作。
   争做“监督员”。每一位干警都要对违反检察纪律和规章制度、损坏检察形象的行为进行监督,自觉遵纪守法,促进干警公正执法、文明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