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年08月06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郓城县检察院在科室设立专职政工“指导员”

      本报讯 (通讯员 董恩革 李亚辉)为增强干警的拒腐防变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郓城县检察院经科室推荐、组织考察,日前任命15名中层副职为科室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负责人即“指导员”。
   “指导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科室负责人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协助科室负责人抓好干警党纪、政纪条规知识学习、教育及反腐倡廉形势教育、正反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活动;协助科室主要负责人每月对每个干警谈心不少于一次,并有书面记录;科务会上协助科室主要负责人对干警思想进行全面分析,找出苗头性问题和思想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不和谐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负责形成书面材料,每月向政治处报一篇部门干警的思想分析报告;协助科室主要负责人开展好“少一点烟酒气、多一些书卷气”的读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