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年11月0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B1]
为农民群众服务 为农民群众歌唱 为农民群众送欢乐

我市强力助推农村文化工作

      本报讯 日前,我市宣传文化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要繁荣发展农村文化”的指示,坚持“高境界、高标准、高效率、高效益”要求,坚持“三贴近”原则,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农民群众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农民群众接受特点,早策划、早动手,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加强和改进农村文化工作,通过各类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更多地把目光投向农村、投向农民,使农村文化设施得以改善,民间艺术蓬勃发展,基层文化氛围浓厚,农民精神文化需求得以满足,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以落实,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
   推进惠民文化工程建设。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扩展功能,努力形成一批融宣传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科学普及、体育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文化中心,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效应。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和单位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帮助乡村完善文化设施。各乡镇在驻地建设完善一处具备电影放映、戏曲演出功能的文化活动场所,以方便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同时,逐步搞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文化大院建设。建立以县区为重点、乡镇为依托、服务农户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覆盖网络。在全市行政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的基础上,到2010年全面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30%以上,逐步实现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2009年实现全市每个行政村每月免费放映1场电影。利用村委会办公场所、农村学校、卫生室和商业零售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农家书屋,新建农家书屋当年配备适合农民需要的图书200册以上,逐步达到1000册。有条件的要订阅报刊、购置电子音像制品,并定期予以更新。农家书屋建设确保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每年结对帮扶建设一个。整合村级宣传文化阵地,将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党员活动室、人口学校、远程教育播放点等活动场所统一由宣传信息员管理,集中使用,充分发挥效能。所有行政村设立公开栏、宣传栏和广播室,公开栏内容按时公开、长时间保存,宣传栏内容每周更新2次,广播室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要求。
   繁荣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做好文化资源开发文章,提高开发层次和水平,实现各类文化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可持续运用,努力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以“一城四乡一生态”文化品牌为带动,以区域特色文化为突破,以民俗文化为依托,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围绕打造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确定一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重点发展。着力打造自己的知名产品、拳头项目和优势产业,开发衍生产品,争取一个品牌形成一个产业链条。我市各种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门类众多,要立足民间艺术之乡的优势,瞄准发展方向和定位,着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产业,打出自己的特色品牌,重视挖掘、扶植和发展一批民间乡土艺术和特色文化产业,促进一乡一品发展。应突出抓好农民工笔绘画、刻瓷、木版年画、面塑、剪纸、土陶、黑陶、鲁锦织造、人发制品等支柱产业;优化乡村旅游产业布局,开发黄河故道文化风情游、采摘趣味游、现代农业与传统民俗乡村游项目。各县区应借鉴牡丹区穆李村经验,选择1-2个典型村,搞好独具特色的生态旅游文化建设,同时还应依据当地的资源特点和优势,建立特色鲜明的诗词村、唢呐村、书画村、曲艺村、剪纸村、面塑村等民俗风情村,以此来带动民俗旅游文化产业的繁荣。支持各专业协会、学会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农村文化产业产品创新研发的作用,通过创新包装,
   使农村文化产业更具市场竞争
   力。
   丰富活跃农民群众文化生
   活。组织开展戏曲、歌咏、秧歌、舞
   狮、唢呐、武术、书法绘画等群众
   文艺演赛,让农民群众参与进来,
   寓教于乐,使他们在各种健康有
   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中,陶冶情操,提高素养。市县区每个专业剧团到县区、乡镇演出每年不少于100场,支持组建民间演出团体,引导庄户剧团发展,组织开展文化巡演活动,发挥其农村文化建设“轻骑兵”作用。加强农村题材的创作规划,多创作反映农村生活、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多提供他们看得懂、买得起、用得上的文化产品。文化、广电等部门制订文艺作品创作规划,保证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占60%以上。市群众艺术馆每年推出5个(部)、县区文化馆每年推出2个(部)达到省级水准、反映农村生活、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推动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广泛开展“三下乡”活动,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服务、为农民群众歌唱、为农民群众送欢乐。发挥流动文化车、文化小分队的作用,使“三下乡”活动小型化、经常化,确保给农民送去实惠,多为农民群众提供精神文化食粮。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