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年05月28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市总工会启动创建节能减排“工人先锋号”活动

本报讯 (通讯员 王立武 记者 刘剑辉)5月25日,市总工会启动创建节能减排“工人先锋号”活动,引导广大职工进一步增强节能减排意识,养成节能减排的习惯,激发职工参与节能减排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全市 “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节能减排“工人先锋号”的授予对象是: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为单位完成或提前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做出突出贡献,并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的车间、工段、班组及其他基层集体。其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形势和任务教育,引导职工树立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节能减排责任意识,把节能减排变成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动。二是全方位宣传和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宣传节能减排先进经验,倡导清洁生产和节约消费理念,促进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三是围绕发展循环经济、解决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和群众性的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活动,开发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活动等,为企业节能减排献计出力。四是大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赛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技术、先进操作法和优秀技术成果,不断提高职工技术水平和节能减排能力,促进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五是积极参与节能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建设,促进职工节能减排技术成果进入市场。六是充分发挥职工特别是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监督保障作用,支持他们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七是所在单位必须完成或提前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