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年06月18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我市对城区户外广告及沿街建
构
)
筑物立面进行集中治理
要求设计规范整齐划一三个月内完成治理任务
本报讯 (记者 孙展)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即日起,我市确定对菏泽城区户外广告、沿街建(构)筑物立面进行集中治理。
治理范围包括:我市城市规划区内沿路门头广告、墙体广告、楼顶广告、灯箱广告、霓虹灯广告和墙体立面、空调外机、沿街墙体各种管线等。重点治理路段为:中华路、人民路、八一路、天香路、永昌路、和平路、华英路、中山路、青年路、西安路、牡丹路、太原路、广福街、贵阳路、成阳路、中和路。治理内容主要为:对沿路楼顶、墙体广告进行治理,凡未经审批或审批时限已到期的一律拆除;对虽经批准但不符合设置标准的进行整改,依据规划从新进行设置;对沿路门头广告牌匾,按照一店一牌的标准,进行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对玻璃幕墙、外挂石材、瓷砖和采用特种材料装饰外立面的建 (构)筑物进行清洗;对以砖、水泥、水刷石等为墙面的陈旧、褪色建(构)筑物进行粉饰;对沿路陈旧的实体围墙、破旧平房及其他设施,结合地域及维护特色进行装饰装修;对沿路建筑室外空调机、各种管线进行规范,并设置装饰加以遮蔽;对沿路建筑物上影响市容观瞻的旧木窗、老式钢窗、楼道残缺窗等,予以维护或更新;对沿路建(构)筑物周边的违法建筑一律拆除;对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行为进行彻底清理。
此次集中治理活动首先在中华路、人民路进行试点,然后逐步展开,9月30日前完成全部重点治理任务。
筑物立面进行集中治理
要求设计规范整齐划一三个月内完成治理任务
本报讯 (记者 孙展)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即日起,我市确定对菏泽城区户外广告、沿街建(构)筑物立面进行集中治理。
治理范围包括:我市城市规划区内沿路门头广告、墙体广告、楼顶广告、灯箱广告、霓虹灯广告和墙体立面、空调外机、沿街墙体各种管线等。重点治理路段为:中华路、人民路、八一路、天香路、永昌路、和平路、华英路、中山路、青年路、西安路、牡丹路、太原路、广福街、贵阳路、成阳路、中和路。治理内容主要为:对沿路楼顶、墙体广告进行治理,凡未经审批或审批时限已到期的一律拆除;对虽经批准但不符合设置标准的进行整改,依据规划从新进行设置;对沿路门头广告牌匾,按照一店一牌的标准,进行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对玻璃幕墙、外挂石材、瓷砖和采用特种材料装饰外立面的建 (构)筑物进行清洗;对以砖、水泥、水刷石等为墙面的陈旧、褪色建(构)筑物进行粉饰;对沿路陈旧的实体围墙、破旧平房及其他设施,结合地域及维护特色进行装饰装修;对沿路建筑室外空调机、各种管线进行规范,并设置装饰加以遮蔽;对沿路建筑物上影响市容观瞻的旧木窗、老式钢窗、楼道残缺窗等,予以维护或更新;对沿路建(构)筑物周边的违法建筑一律拆除;对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行为进行彻底清理。
此次集中治理活动首先在中华路、人民路进行试点,然后逐步展开,9月30日前完成全部重点治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