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年08月1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B3]

上海放宽廉租房申请标准

据新华社上海8月11日电 上海市人民政府11日发布了 《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放宽廉租房申请标准,规定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9200元(含)、人均财产低于50000元(含)的可申请廉租房。2人及以下家庭的收入要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据介绍,新标准已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
   此前,上海市廉租房申请的收入及财产门槛分别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含)”,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此次调整标准,是首次将家庭财产标准按人口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