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年10月3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市开发区检察院延伸检察触角做好涉检信访工作

推进检力下沉 及时化解矛盾

本报讯 (通讯员乔建设郑玉松 靳海峰)8月26日,市开发区丹阳街道某村村民李某在写给开发区检察院的感谢信中,对检察官在信访接待中邀请律师协助做好说法析理和疏导工作,表达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2010年8月,李某在建房时,邻居仝某来帮工不幸摔伤致残。李某主动支付6000元后不再支付,双方因此发生纠纷。今年5月,仝某将其起诉到法院。7月,法院判决李某赔偿仝某4.5万余元。李某不服,来到检察院信访接待室申诉。
   检察官在走访中了解到,仝、李原是好邻居。若就案办案,简单地作出抗诉或者不抗诉,可能会使两家的怨恨越积越深。检察官及时与值班律师取得了联系,邀请其全面介入该信访案件。在检察官与律师的引导下,当事双方均作出让步,最终李某赔偿仝某3.1万元,两人握手言和。这只是该院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多年来,菏泽开发区检察院延伸检察触角,推进检力下沉,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一直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一是领导重心下沉。院党组高度重视涉检信访问题,牢固树立“涉检信访无小事”的观念,规定每月的15日和30日为检察长接待日,检察长亲自接待群众,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听民声、排民忧、解民难、化民怨,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二是部门负责人视线下沉。各部门特别是业务部门负责人处在涉检信访问题形成的最前沿,是关系涉检信访问题能否解决的关键。院党组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从执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涉检信访问题,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大接访格局,提高了处理涉检信访的合力。三是措施下沉。为有效避免越级涉检信访的发生,建立“接访手记”、“大下访”等机制,定期进社区、下农村,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变固定访为流动访;为准确把握涉检信访规律和动态,将涉检信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还建立了信访档案,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及早预防,及时处理。四是责任下沉。为切实增强全院干警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责任感,强化落实了首办责任制,努力防止矛盾扩大激化;严格落实“四定一包”制度,即每案定包案领导、定办案人员、定解决时限、定工作责任,包妥善处理和停访息诉,落实到人头,确保妥善解决好每一起信访案件,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
   杨依柱检察长告诉笔者,该院在辖区内建立民生检察服务联系点,延伸检察触角,“零距离”服务人民群众,“面对面”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他们推行“三一、四心、三告知”和“四快、四不”工作机制,规范了下访行为,塑造控申科干警亲和、平等、关爱、文明的良好服务形象,营造检察机关接待群众的和谐氛围。三一”即:进门一声问候,接待一杯热茶,询问一张笑脸;“四心”即:热心、诚心、耐心、专心;“三告知”即:告知来访人的权利,告知来访人解决问题的方法,告知来访人解决问题的时限;“四快、四不”即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快,不推、不拖、不压、不误。他们始终秉承“有限的职责,无限的服务”的信念处结每一起上访案件。对于每一位来访者,他们总是满腔热情,细心听、耐心记、诚心办。对群众来访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属于本院管辖的,当即承诺,查清问题,立即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决不会一推了之;对几个部门都能处理的,尽最大努力自己处理,不等不靠,及时为人民排忧解难。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法律咨询50余次,受理群众举报、控告30件,化解群众疑难纠纷20余次,深受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