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年03月30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菏泽检验检疫局提醒木制品出口企业:欧盟出台新木材法应引起关注
本报讯 (记者 孙展)近日,旨在约束我国木制家具出口的欧盟木材及木制品规例和新环保设计指令议案两项法规已正式通过。新木材法要求木材生产加工销售链条上的所有厂商,须向欧盟提交木材来源地、国家及森林、木材体积和重量、原木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证明木材来源合法性基本资料,非法木材及木制品将受严厉处罚。欧盟新木材法的出台意味着欧盟打击非法木材和扩大EUP指令适用范围的力度加大。
因此需要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在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我市木制品出口企业:各输欧企业要及时对法规进行全面认真的研究分析,既要客观评价其对进入欧盟产品的阻力,也要力图找出新规下的集中应对之策,并及时关注政府相关部门适时更新的预警信息;对于欧盟新木材法,企业在木制品原辅材料的选择上应保证来源合法,确保向欧盟输出木材和木制品的合法性证明等基本资料的齐全;相关企业应改进相关产品的环境绩效和生产链,提升用材的环保标准,优化整个生产流程,在非能耗产品方面的能源效率和节约资源成本方面尤其需要着力更多;检验检疫、商务等职能部门应发挥自身优势,在技术、信息、政策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帮扶,主动为企业保驾护航,提高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
因此需要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在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我市木制品出口企业:各输欧企业要及时对法规进行全面认真的研究分析,既要客观评价其对进入欧盟产品的阻力,也要力图找出新规下的集中应对之策,并及时关注政府相关部门适时更新的预警信息;对于欧盟新木材法,企业在木制品原辅材料的选择上应保证来源合法,确保向欧盟输出木材和木制品的合法性证明等基本资料的齐全;相关企业应改进相关产品的环境绩效和生产链,提升用材的环保标准,优化整个生产流程,在非能耗产品方面的能源效率和节约资源成本方面尤其需要着力更多;检验检疫、商务等职能部门应发挥自身优势,在技术、信息、政策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帮扶,主动为企业保驾护航,提高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