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年05月06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推进名牌发展战略 努力减轻企业负担

省质监局多项措施助推菏泽质监事业发展

      本报讯(记者刘洋)日前,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菏泽在“十二五”期间加快科学发展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菏泽加快科学发展的意见》,省质监局出台多项措施,助推我市质监事业发展。
   围绕加快经济园区建设,推动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指导制定质量发展规划,推动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大力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企活动。以煤电化工、石油化工、现代农业生产加工、商贸物流、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选择5—10家基础好、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园区列为重点帮扶范围,督促指导其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积极指导争创省长质量奖、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做好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工作;支持菏泽市企业争创省长质量奖,支持菏泽各县区的优势产业集群开展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和龙头骨干企业创建活动。
   围绕加快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深入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围绕能源、化工、医药、纺织、食品、林木加工等优势产业,深入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加强名牌产品培育,加快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培育;积极扶持和鼓励重点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的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努力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争创山东名牌产品和山东省服务名牌,培育一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围绕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实现2012年新增5家以上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推进节能标准化和循环标准化试点工作,完成2个以上节能标准制修订项目,完成1个省节能标准体系试点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循环标准化试点。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积极指导申报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制修订3项以上农业地方规范。
   围绕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围绕促进节能减排,力争帮助1家企业完成“山东省能源计量标杆示范企业”创建任务,积极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
   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努力减轻企业负担。在国家和省核定收费标准的允许范围内,努力降低企业涉及质监部门的检测检定、技术服务、咨询指导等工作的收费标准,减免部分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对菏泽新建企业生产产品委托省质检院首次质量检验的,检验费用给予减免20%的优惠;免费为菏泽经济园区企业提供相关产品检验技术培训、企业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对菏泽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采标标志服务项目的收费减少20%,认证费用减免50%;对菏泽企业免费提供《山东省标准化与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支持服务当地外贸出口企业;对菏泽区域发展需要的标准,免收50%的标准资料费用。
   围绕提高技术支撑能力,扶持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建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规划布局菏泽质检中心建设任务,帮助相关技术机构加快发展。在科研申报、科研报奖、科研立项等方面积极给予扶持,在实验室建设涉及省发改委立项的事项,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安排专项资金,对市质监系统实验室建设给予积极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