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年05月06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曹县法院“四个一”提高群众满意度

      本报讯 (通讯员 田源 张新景)今年以来,曹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评价,通过强化便民诉讼、落实带案回访、用心倾力调解、提升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司法工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进一步强化便民诉讼。按照“依法、便民、廉洁、高效”的原则,积极开展网上立案和远程电子签章;加强诉讼指导,除通过法院公示栏张贴诉讼收费标准,立案庭电子屏展示立案须知外,还针对不同性质案件,向当事人发放《举证须知》,引导当事人正确举证;对待弱势群体,坚持依法减、免、缓诉讼费用,提供法律援助。
   进一步开展调解工作。针对该县农村人口数量大、纠纷多的特点,该院坚持“能调则调、应调尽调”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充分发挥公检法及村组织的合力,努力化解双方积怨,使犯罪人虔诚悔罪,使被害人心平气和。
   进一步落实带案回访。由监察室组织实施案件回访,由廉政监察员配合,随机抽取每月审结的案件,采取走访调查、座谈会、电话回访等形式进行。精心设计问题、耐心听取意见、细心明理释法,将案件回访作为知民情、解民意、得民心的的有效途径。
   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以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年为契机,以树立法官队伍良好形象为目标,扎实开展法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学习教育活动。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召开专题会议与座谈会相结合,将学习的成果付之于司法为民的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