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年05月06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丹阳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本报讯(通讯员马学民)自4月份起,经市开发区统一规划设置的丹阳办事处12处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全处的12处卫生室都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备使用,市开发区对全区参加新农合居民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室已经对现有库存药品进行了全面盘点、清查,登记造册,测算基本药物相关数据,并报区卫生工作办公室备案锁定。以后,禁止各社区卫生室自行购进药品,社区卫生室库存药品自4月1日起对全区参加新农合居民全部按进价销售,取消药品加成,真正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实行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