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3月06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新购手机频死机消费者获双倍赔偿

本报讯 (通讯员 张翠华 武亚非)家住鄄城县城关镇范庄村的吴先生2月1日在鄄城县某通讯城花费440元钱购买了一部带2G内存、赠280元话费的手机,经销商当时承诺的非常好,并开具了质量保证单和“三包”凭证。5天后该手机频出现死机、开不开机等现象,吴先生便找到该经销商要求按照承诺和“三包”的规定给予退换。经销商在查看后说:“手机出现故障属人为造成”,不给退换。吴先生认为经销商售出手机时承诺“三包”是一种“欺诈”行为,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做出的“人为造成”结论更是对消费者的一种“耍赖”行为。2月26日,在与经销商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吴先生来到了鄄城县消费者协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该通讯城进行调查了解,通过调查取证,证实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属实。经多次调解,最终经销商为吴先生办理了退机手续和要求赔偿的损失共计880元。
   在此,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要选择信誉好、牌子正、口碑好、售后服务跟得上的经销商,要向经销商索要购机发票、合格证、“三包”服务卡等原始凭证。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来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