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11月19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市食药监管局召开全市中药生产企业约谈会

20家中药生产企业被约谈

本报讯(记者 张红艳)为进一步强化药品生产源头监管,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中药生产企业约谈会,11家中成药生产企业和9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省食药监管局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和中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评估结果,指出了当前全市中药企业存在的质量风险和隐患,对中药生产企业提出四点要求:要严把药材和原辅料进厂关,严格供应商审计,加强验收和检验,确保原辅料质量;严格按照法规、注册工艺和GMP要求组织生产,严格按照法定标准或注册的处方投料,按照批准的工艺生产,建立真实、及时、完整、可追溯的生产记录;严格成品检验和放行管理,成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炮制规范进行选项检验合格后,才能放行销售;加快新修订GMP实施进度,务必在2015年上半年全部通过新修订GMP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