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11月19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8]

拨打热线欲诬告 反被调查写悔过

单县讯(通讯员 冯秀兰 袁新文)日前,单县检察院派驻郭村检察室接到郭村镇政府转来的一份市长热线承办单,反映该镇某村包村干部黄某非法收取村民3万余元天网工程款。
   次日,郭村检察室干警立即进入该村。通过入户调查、集体座谈等方式了解情况。原来,在农村天网工程建设过程中,该村应收取每人30元的天网工程款,而包村干部黄某仅收取到21户不足3000元的款项,其余村民并未上交,差额由时任村干部的朱某等人垫资上交,包村干部黄某并未经手收取该款项。
   举报人苗某身为村干部明知事实真相,却歪曲事实,将诬告电话打到了市长热线上,借以发泄私愤。检察干警了解了事实真相,对苗某的诬告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苗某不仅承认了错误,并写出悔过书,保证以后遵纪守法。
   检察干警对该村“两委”提出检察建议:加强村“两委”的建设,对没有诚信的人,建议清出村“两委”。另选威信高、有公心、群众认可的人担任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