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12月20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曹县注重“三个监督”加强干部管理
曹县讯 (通讯员 宋银生 高国庆)笔者近日从曹县纪委、监察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庸懒散”问题127起,分别给予223人党政纪处分,停职检查、通报批评等其他处理。
该县始终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管理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防范于前、约束于中、惩戒于后”的原则,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干部监督体系。
强化事前“预警”监督。认真落实双向约谈长效机制,运用提醒谈话、函询、诫勉等形式,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并对报告中有关问题进行查核,及时掌握干部动向。在干部拟提拔重用或评先树优前,必须征求纪检、计生、综治等有关部门意见,将干部监督关口前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切实把好干部的 “入口关”。今年来共审查86个单位607人次。
强化事中“过程”监督。严格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通过民主评议、个别谈话、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掌握班子运行、干部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分析研判,力求对干部知根知底,提高监督的针对性。畅通监督渠道,完善信访、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受理调查群众反映的干部问题。注重从日常谈心谈话、综合研判、信访反映、案件查处、经济审计、报告事项中了解干部相关信息,形成干部监督信息库,做实干部监督 “明白账”。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50对人次,开展个别谈话20多人次。
强化事后“跟踪”监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中的作用,以离任审计为基础,突出任中审计,并强化审计结果利用,将审计等次评定记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使用或届中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跟踪回访制度,针对问题突出的单位,直接向其单位“一把手”发出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期限和要求,督促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起对管辖范围内干部的监督责任。建立县级领导包抓巡查、职能部门严抓细管、电视媒体监督曝光、纪委、监察局明察暗访的“四位一体”督促检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突出抓好各个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
该县始终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管理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防范于前、约束于中、惩戒于后”的原则,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干部监督体系。
强化事前“预警”监督。认真落实双向约谈长效机制,运用提醒谈话、函询、诫勉等形式,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并对报告中有关问题进行查核,及时掌握干部动向。在干部拟提拔重用或评先树优前,必须征求纪检、计生、综治等有关部门意见,将干部监督关口前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切实把好干部的 “入口关”。今年来共审查86个单位607人次。
强化事中“过程”监督。严格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通过民主评议、个别谈话、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掌握班子运行、干部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分析研判,力求对干部知根知底,提高监督的针对性。畅通监督渠道,完善信访、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受理调查群众反映的干部问题。注重从日常谈心谈话、综合研判、信访反映、案件查处、经济审计、报告事项中了解干部相关信息,形成干部监督信息库,做实干部监督 “明白账”。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50对人次,开展个别谈话20多人次。
强化事后“跟踪”监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中的作用,以离任审计为基础,突出任中审计,并强化审计结果利用,将审计等次评定记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使用或届中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跟踪回访制度,针对问题突出的单位,直接向其单位“一把手”发出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期限和要求,督促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起对管辖范围内干部的监督责任。建立县级领导包抓巡查、职能部门严抓细管、电视媒体监督曝光、纪委、监察局明察暗访的“四位一体”督促检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突出抓好各个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