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1月20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弃婴公告
2004年3月4日6时刘存各在人民南路一中西桥边捡拾女性弃婴一名,身体状况(健康或残疾特征)先天性脱胯,随身携带物品由大外套包裹。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菏泽市牡丹区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30-7381036,联系地址:菏泽市昆明路便民服务大厅民政局窗口。
自见报之日起60日内无人认领,将被依法安置。
菏泽市牡丹区民政局2015年1月19日
自见报之日起60日内无人认领,将被依法安置。
菏泽市牡丹区民政局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