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年02月17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6]
杜绝突击建房违规建房

无证明材料运输车将被依法查处

近期,我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的消息在朋友圈接连被刷屏。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的利民工程,在我市正风风火火地开展着。但有些居民为了个人利益,突击建房、违规建房,趁着“风高月黑夜”偷着雇佣车辆运送砖瓦。日前,牡丹区公布了 《关于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主城区进行运营活动的通告》,明令禁止没有证明的建筑运输车辆在城区内运输建筑材料,车辆将被依法扣押。
   据悉,为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自2017年1月22日起,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严禁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从事建筑运输业务,以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行为。
   通告规定,从事建筑材料运输经营的单位或个人,进入主城区 (南至南外环以北,西至昆明路以东,北至日东高速以南,东至人民路以西)范围内进行运输活动,需有属地办事处出具的项目工程用料证明。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扣,进行处罚。从事建筑材料运输的一切车辆,必须手续齐全,不得超载超限,运输过程中不得造成扬尘、泄漏或遗撒。驶入或驶离施工或作业现场的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保持车容清洁。严禁黄标车上路行驶。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发现,由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记者 郭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