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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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06月03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去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人员年平均工资50542元

       本报讯 (通讯员 郭亮)2016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包括国有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等其他经济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0542元,与2015年的44646元相比,增加了5896元,增长13.2%。我市城镇私营单位(包括按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各类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5883元,与2015年的32670元相比,增加了3213元,增长9.8%。
   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0564元,采矿业77515元,金融业75673元;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是住宿和餐饮业34325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5022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37484元。
   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两个行业是采矿业43918元,金融业39552元;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两个行业是农、林、牧、渔业32685元,住宿和餐饮业333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