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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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06月03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不再是监管盲区

我市开展“三小”“在一线助规范”主题活动
      本报讯 (记者张红艳)《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6月1日实施,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以下简称“三小”)生产经营行为,强化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三小”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三小”规范发展以及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市食药监管局即日开展“三小”“在一线助规范”主题活动,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定期指导“三小”业户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制度,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落实主题责任,增强“三小”负责人食品安全意识,提升“三小”管理水平。
   《方案》主要内容:6月1日,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分别到基层监管所进行现场指导,组织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办证工作,并现场为获证业户颁发等级证书。市食药监管局主要领导拟在牡丹区基层所进行现场指导。各县(区)局基层监管所的所有人员,每人都要确定一个“三小”业户作为帮扶对象,进行“一对一”帮助规范。市、县(区)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帮扶对象,进行“一对一”帮助规范。市、县(区)局要建立“一对一”帮扶名录,明确监管人员及帮扶业户。要加强指导,统筹安排,确保帮扶工作一人一户,避免交叉重复。监管人员要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认真履责,严守纪律,定期对所帮扶“三小”业户进行指导,帮助其查找不足,纠正其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本次帮扶期自6月1日至12月30日。帮扶期满,由市食药监管局组织县(区)局进行验收。达不到六项标准要求,监管人员要继续帮扶,直到达标。
   《方案》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组织有奖问答、张贴悬挂宣传画、发放宣传彩页、组织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条例进校园、进社区、进市场、进“三小”经营业户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对《条例》实施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6月1日为宣传的主题日,市食药监管局及各县区局要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市食药监管局及县区局将采取定期调度、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帮扶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指导改进工作。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帮扶工作中不负责任、消极应付、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