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今日牡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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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06月2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牡丹区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

本报讯 (通讯员 郜玉华 梁永胜)6月20日,牡丹区打击违法建设指挥部发布通告称,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将进一步加大拆除违法建设力度。
   据悉,该次治理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和镇域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筑工程。自通告发布起三日内,违法建设当事人应当自行拆除;凡不能自行拆除的,由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拆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违法当事人负责承担。妨碍、阻挠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在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单位和个人财物的清理、搬移和保管,均自行负责;无法确定归属的,其财物由区打击违法建设指挥部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