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年07月2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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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取缔“散乱污”企业196家,燃煤锅炉2972台
本报讯 (通讯员 宋银生 姜全振记者 臧宾)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自开展环保督查整改综合整治以来,曹县共取缔“散乱污”企业196家,燃煤锅炉2972台,行政拘留拒不整改以身试法的企业负责人40人次。
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保整治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实施意见》、《生态曹县建设工作方案》、《曹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县环境保护和生态曹县建设工作宣传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对各级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曹县建设工作职能、任务、目标,以及惩戒追责机制等作出详细安排部署,拉开了环境保护和生态曹县建设攻坚战的大幕。
面对严峻的环保形势,该县召开整改落实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工作会议,成立了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4位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主动管。下发了《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组督查曹县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快“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及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实施方案》,明确了环保整改落实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措施、责任分工和节点步骤。连日来,县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到各乡镇街道督导“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及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工作,县四大班子领导也分别到所联系乡镇进行督促整改。
各乡镇街道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上级关于环保工作的指导精神和具体要求,迅速行动,逐条分析原因,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具体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具体措施、责任人等,实行 “销号制”,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广泛宣传燃煤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性,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10万吨蒸汽以下的小锅炉全部取缔。
各乡镇街道严格执法,实行“零容忍”、全覆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偷排偷放企业,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决不心慈手软,决不搞下不为例。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燃煤锅炉全部取缔销毁,确保取得整改成效。
庄寨镇是该县经济重镇,镇党委政府不回避、不畏难,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部署不走样、不变形,主动行动,深入开展排查摸底,严格整改落实,全镇9家“散乱污”企业和916台燃煤小锅炉已全面取缔完毕,并对所有锅炉进行统一编号、集中存放、集中处理,以防重新利用。
为确保环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县乡两级党委政府、3个党委职能部门、40个政府职能部门及法检两院的环保工作职责。对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进行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县委还成立了专项督查组,每天深入各乡镇街道进行督查督导,同时实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的方式,做到哪里问题多、哪里时间紧,督查就到哪里,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能够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加大对涉嫌环保违法犯罪企业的打击力度,对阻扰整改或者整而不改、死灰复燃、顶风作案的企业,坚决依法惩处,顶格上限处理,能清理、关停、拆除的一律清理、关停、拆除,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让环境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保整治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实施意见》、《生态曹县建设工作方案》、《曹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县环境保护和生态曹县建设工作宣传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对各级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曹县建设工作职能、任务、目标,以及惩戒追责机制等作出详细安排部署,拉开了环境保护和生态曹县建设攻坚战的大幕。
面对严峻的环保形势,该县召开整改落实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工作会议,成立了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4位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主动管。下发了《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组督查曹县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快“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及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实施方案》,明确了环保整改落实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措施、责任分工和节点步骤。连日来,县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到各乡镇街道督导“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及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工作,县四大班子领导也分别到所联系乡镇进行督促整改。
各乡镇街道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上级关于环保工作的指导精神和具体要求,迅速行动,逐条分析原因,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具体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具体措施、责任人等,实行 “销号制”,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广泛宣传燃煤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性,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10万吨蒸汽以下的小锅炉全部取缔。
各乡镇街道严格执法,实行“零容忍”、全覆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偷排偷放企业,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决不心慈手软,决不搞下不为例。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燃煤锅炉全部取缔销毁,确保取得整改成效。
庄寨镇是该县经济重镇,镇党委政府不回避、不畏难,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部署不走样、不变形,主动行动,深入开展排查摸底,严格整改落实,全镇9家“散乱污”企业和916台燃煤小锅炉已全面取缔完毕,并对所有锅炉进行统一编号、集中存放、集中处理,以防重新利用。
为确保环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县乡两级党委政府、3个党委职能部门、40个政府职能部门及法检两院的环保工作职责。对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进行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县委还成立了专项督查组,每天深入各乡镇街道进行督查督导,同时实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的方式,做到哪里问题多、哪里时间紧,督查就到哪里,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能够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加大对涉嫌环保违法犯罪企业的打击力度,对阻扰整改或者整而不改、死灰复燃、顶风作案的企业,坚决依法惩处,顶格上限处理,能清理、关停、拆除的一律清理、关停、拆除,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让环境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