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年07月2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1949年前后施行印花税制文件及税票样张
194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制了第一套印花税票,面额有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共计11种。图案为地球和国旗,印制精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解放区也施行印花税制,但没有自己刻板印制,而是本着节约的原则,仍沿用了接收的伪法币及东北九省专用的税票,加上了 “华北税务总局”“暂作”等字进行套印,变更面额继续使用 (如100元变更为5元,200元变更为2元,10元变更为1角等)。税务总局将样张下发到各省局,然后层层转发,以利于辨别真伪,顺利开展工作。
馆藏1949年税票样张2套,加字套印的中华民国卷烟税、水旱烟税等税票样张62张,另有转发以备查验的上海市货物税局、华东财政部颁发的化妆品税、火柴查验、棉纱查验等各种税票170多张。这些税票对于记录和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的财税史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菏泽市档案局 提供
馆藏1949年税票样张2套,加字套印的中华民国卷烟税、水旱烟税等税票样张62张,另有转发以备查验的上海市货物税局、华东财政部颁发的化妆品税、火柴查验、棉纱查验等各种税票170多张。这些税票对于记录和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的财税史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菏泽市档案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