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百姓问政

下一版>

<上一版

日期:[2017年11月22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11月20日,家住市开发区和福祥社区的张旭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想去南方打工,如果遇到工资被拖欠应怎么应对?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各类用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建筑施工领域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可向当地住建部门反映;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可向当地水利、交通部门反映;新农村建设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可向当地人民政府反映。因拖欠工资产生争议的,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诉讼途径解决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另外,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跳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记者 黄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