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今日牡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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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11月29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学典型事迹 创先进业绩

本报讯 (通讯员 郜玉华 王建立)11月27日,牡丹区委下发《关于开展向李永昌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向李永昌同志学习活动,弘扬李永昌同志的先进事迹,激励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据悉,10月15日,李永昌同志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累倒在执勤岗位上,经医治无效,不幸于11月24日去世,年仅41岁。从警21年来,李永昌同志始终坚持扎根基层,忠诚履职尽责,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被辖区群众称为百姓安全的“守护神”;他视事业如生命,精于业务,敢于担当,累计处理各类案件千余起;他舍小家为大家,一心为公,甘于奉献,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曾连续三年被菏泽市公安局评为“全市优秀社区民警”,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
   《决定》指出,要学习李永昌同志不忘初心、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要学习他严谨执法、敢于担当的职业操守,要学习他忘我工作、一心为民的敬业精神。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向李永昌同志学习活动,要把学习李永昌同志先进事迹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努力形成学典型事迹、创先进业绩的浓厚氛围,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决定》要求,广大党员要立足本职岗位,争当行业先锋,自觉成为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实现“争先进位、走在前列”目标,打造宜居宜业、文明富裕、幸福和谐牡丹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