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5月28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8号)
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菏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8年5月26日决定:
接受闫剑波辞去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5月26日
接受闫剑波辞去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