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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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9月04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强力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问题涉及的12大项94个方面已全部完成
本报讯 (通讯员李保国 记者 臧 宾)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举一反三、坚决整改。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曹县的共性问题12大项94个方面已全部完成整改和验收销号,完善了相关档案资料,并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省级环保督察组反馈曹县13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0项,其他3项均涉及项目建设问题,正在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6件信访件、去年省级环保督察组交办35件信访件、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30件信访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针对反馈问题的整改中,曹县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曹县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曹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环保督改办,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对认领的问题逐条梳理,列出清单,细化量化,完善措施,压实责任,制定印发了《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组督察曹县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协调、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具体抓,全程抓好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分解、组织实施、督查调度。各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细化实化整改措施,紧盯整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倒逼责任落实。因环境敏感区居民搬迁工作落实不力问题,市纪委对1名县级领导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磐石街道办事处对2名科级干部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未按要求开展跟踪环境影响评价问题,县监察局对1名科级干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