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日报20190612期 第A4版:百姓问政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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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6月12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返乡创业有哪些“福利”?

  日前,市民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在外打工多年,想回老家创业,咱菏泽有哪些支持政策?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挂牌成立了正县级一类事业单位菏泽市返乡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各县区均成立了正科级返乡创业管理服务中心,专门为广大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服务。市本级返乡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设在市人社局,各县区服务中心均在各县区人社局。
   返乡创业人员可以享受金融支持政策。一是创业贷款支持。市本级安排不低于1亿元、各县区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创业担保基金。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微企业的分别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最高15万元、300万元。设立2000万元返乡创业专项扶持基金,用于返乡创业融资支持、组织创业培训、创业典型奖励等。二是实施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初创期返乡创业小微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三是提供专业金融服务。我市将全市农商银行作为返乡创业承办银行,为政府返乡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提供优质金融结算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者提供优质金融信贷服务。
   另外,对符合规定的返乡创业项目减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收费,降低失业、生育保险费率。返乡创业的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按照规定给予减免。
  记者 黄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