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日报20190828期 第A4版:百姓问政

第A4版:百姓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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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8月28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机动车更换发动机需要备案吗

  日前,市民周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机动车更换了发动机,可以不去车管所登记吗?如果需要登记,应准备哪些材料?
   记者从市车管所了解到,更换发动机之后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根据有关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改变车身颜色的;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等等。
   具体步骤分为:先开车到查验区查验车辆,并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检测站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更换发动机的证明、凭证(合格证、发票、进口凭证)到车管所业务大厅受理、缴费(可使用现金支付、手机支付或刷卡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此业务可代办,代办人需携带上述材料并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另外,办理变更时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等。    记者 黄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