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7月10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B15]

代步车上路,当心了

菏泽交警开展代步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本报讯 (通讯员 苗坤王季冬)自即日起,菏泽交警将集中一年时间,在全市开展代步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全面整治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以及未列入国家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车(以下简称代步车)非法生产、销售、上路行驶等问题,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查处违法行为。对驾驶代步车等车辆上路行驶的,按照机动车无牌上路先予查扣,要求当事人出具车辆相关手续,经有关部门鉴定后根据情况分类处理:一是凡是购买汽车,车辆所有人为逃避税收、管理,向厂家购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以代步车名义,未悬挂车辆号牌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依法扣留机动车,并依法进行处罚;二是凡是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且属于组装、拼装、报废代步车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驾驶拼装、报废车依法扣留驾驶证,收缴车辆,并依法进行处罚;三是凡是有《场 (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且车辆属于代步车上道路行驶的,告知此类车辆的技术标准要求远低于机动车,只适合在场(厂)内以及其他封闭区域运行,不具备上公共道路行驶的安全技术条件,及此类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严重危害,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否则将依法处罚。
   加大路面管控,强化整治力度。以路面为主战场,切实推行“包保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三长负责制”,形成领导管片、民警管段的工作机制。科学部署警力,调整勤务时段,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确保境内的道路不失控、不失管。结合“迅雷2014”道路交通集中整治、机动车“四非”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代步车排查等行动,严查代步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代步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争道抢行等严重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积极开展“三超一疲劳”、“酒驾”、“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强有力的整治措施,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环境,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