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1月2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3]

市纪委重申廉洁过节“十个严禁”

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执纪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
本报讯 (记者 长天)2015年春节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廉洁过节,市纪委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重申过节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其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要切实做到以下十个“严禁”:
   一、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三、严禁公款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四、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在机关内部餐厅奢侈浪费;
   五、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六、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七、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八、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九、严禁公款旅游;
   十、严禁公车私用。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 (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保持高度警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从严正风肃纪,继续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要节点,抓住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纪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都要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
   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5310110,5310259;举报邮箱:hzjwl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