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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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8月30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1]

依托“互联网+”,聚力执法过程监管全覆盖

新时代队伍建设和队伍管理必须借助信息化科技手段。菏泽市公安局建立交警支队监察中心,设置执法监察、服务监察、民意监测、研判预警4个功能室,并根据职责设立若干岗位。瞄准“互联网+”现代科技,整合信息资源,强化执法过程可视化监察,实行执法监察、服务监察、民意访评、舆情导控、风险评估、四色预警,有效填补了管理漏洞,进一步推进了队伍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监察中心投资700余万元,购置采集工作站110余台,4G网络自动传输记录仪510余台,4G网络自动传输酒精测试仪233台,搭建记录仪使用、酒驾违法查处、执法闭环系统应用、办案区监督、勤务活动监管五大监督平台,通过数据联动、合成研判、定期会商、跟踪问责4项机制,对民警执法、办案全程监督监察。
   执法监察室是监察中心的首要部门,采用“互联网+队伍监察”新模式,设立记录仪应用、勤务活动、重点违法案件3个监察岗,充分运用执法执勤记录仪、北斗定位、视频巡查等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督,不断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实现对执勤执法、案件办理等关键环节的全流程、无缝隙监管。今年以来,执法监察室共监督监察重点违法案件3542起,纠正不规范执法案件12起,协助办理妨害公务案件20起,回应不实投诉15起,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警的执法权益,提升了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