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20191010期 第A6版:看菏泽城事

第A6版:看菏泽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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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10月10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6]

吸烟不加制止也违法?处罚没商量!

成武警方依法处罚一不制止吸烟行为的网管
本报讯 (通讯员 邵明水)在公共场所吸烟不文明,而在禁止吸烟的特定场所,管理人员对吸烟行为不加制止,也要受处罚。10月6日,在成武县一家网吧,网管因未制止吸烟行为被行政处罚。
   10月6日下午,成武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的网吧进行安全检查,当检查到某网吧时,发现里面有上网人员吸烟,而且烟蒂满地。检查人员随即上前制止,并对吸烟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随后取证、查阅监控、固定证据。网管张某也承认自己没有制止网民的吸烟行为。
   网吧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吸烟极易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法律也规定在网吧是禁止吸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在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吸烟不加制止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由于该网吧网管张某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制止网民的吸烟行为,涉嫌违法,城关派出所报经县公安局批准,依法对该网吧管理人员张某做出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网吧内吸烟是小事,但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就是大事,希望网民守法上网,做遵纪守法的文明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