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7月0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东明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S101602B、S0203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经东明县人民政府批准,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东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 S101602B、S020304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格)
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
S101602B、S020304号宗地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企业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5日至2013年7月25日,到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银行东明县支行一楼西大厅)获取出让文件,并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
四、公告期内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超过三人(包括三人)以上的,出让人将于2013年7月26日上午10:30举行拍卖活动。
公告期内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不超过三人的,出让人将进行挂牌出让,挂牌时间:2013年7月26日上午10时至2013年8月6日上午10时。挂牌地点:中国银行东明县支行一楼西大厅。报名、保证金交纳时间及相关时间顺延至2013年8月5日。节假日照常办公。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S101602B、S020304号宗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提交书面材料明确新公司的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2、S101602B、S020304号宗地报名时应提交《纳税信誉确认书》,未取得东明县税收专业化管理办公室出具的 《纳税信誉确认书》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3、出让宗地的具体情况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若发生变化,出让人在当地媒体及土地交易场所公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菏泽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菏泽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东明县人民政府网、东明县国土资源网、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七、联系方式及账户
地址: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银行东明县支行一楼西大厅)
联系人:孙女士 (0530)720601013563886479
魏先生 18265031008
开户单位:东明县财政局预算股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东明支行
账号:28539708093001
2013年7月4日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格)
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
S101602B、S020304号宗地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企业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5日至2013年7月25日,到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银行东明县支行一楼西大厅)获取出让文件,并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
四、公告期内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超过三人(包括三人)以上的,出让人将于2013年7月26日上午10:30举行拍卖活动。
公告期内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不超过三人的,出让人将进行挂牌出让,挂牌时间:2013年7月26日上午10时至2013年8月6日上午10时。挂牌地点:中国银行东明县支行一楼西大厅。报名、保证金交纳时间及相关时间顺延至2013年8月5日。节假日照常办公。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S101602B、S020304号宗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提交书面材料明确新公司的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2、S101602B、S020304号宗地报名时应提交《纳税信誉确认书》,未取得东明县税收专业化管理办公室出具的 《纳税信誉确认书》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3、出让宗地的具体情况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若发生变化,出让人在当地媒体及土地交易场所公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菏泽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菏泽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东明县人民政府网、东明县国土资源网、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七、联系方式及账户
地址: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银行东明县支行一楼西大厅)
联系人:孙女士 (0530)720601013563886479
魏先生 18265031008
开户单位:东明县财政局预算股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东明支行
账号:28539708093001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