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7月2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示化制度化管理工作启动

市直餐饮服务单位年底高标准完成50家
本报讯(记者 张红艳)7月18日,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示化制度化管理工作动员会召开,这标志着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示化制度化管理工作正式启动。
   会议指出,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示化制度化管理工作,促进餐饮服务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2013年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在市直餐饮服务单位要高标准完成50家餐饮服务标识化、制度化单位建设;负责各县(区)标示化、制度化管理工作的督导与业务指导。各县区食药监管局完成标示化管理单位不少于10家,制度化单位不少于30家;负责本县区餐饮服务单位标示化、制度化管理的工作。此项活动采取市直引领,各县区局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分为动员部署、指导实施、考核验收和总结上报四个阶段。
   标示内容:对各食品功能间 (区域)、食品加工工具、容器、设施设备等按功能进行功能标示;对食品存放、食品加工工具、容器存放等进行状态标示;对食品添加剂、有毒有害物品存放等进行警示标示。制度公示:按照业态、许可范围对应执行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岗位责任制进行公示。
   会议上传达了《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示化制度化管理工作方案》,现场参观了标示化管理示范单位。讲解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示化、制度化管理指南(试行)》示意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