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10月30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保险理赔引纠纷 检察室妥善来化解

本报讯 (记者 王燕 实习记者 李若生)近日,曹县检察院派驻孙老家检察室成功化解一起保险理赔纠纷案件,赢得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今年9月底,曹县检察院派驻孙老家检察室受理了一起保险理赔案件:6岁的被保险人刘某某在幼儿园上学期间,因摔了一跤而住院,后被医院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及心肌损害。因其家庭贫困,无力给孩子看病,刘某某不幸夭折。事后,刘某某的母亲想起曾给女儿在学校办理了意外保险,于是,带着病例等相关材料找到保险公司理赔中心要求理赔。理赔中心工作人员接受了其诉求,但一直没予答复。于是,刘某某的母亲来到派驻孙老家检察室寻求帮助。
   检察官接到群众反映和求助后,积极与该保险公司理赔中心联系,了解相关情况。经多次联络协调,保险公司重新启动调查程序,三周时间出具了核查结果:刘某某的死亡原因为先天性心脏病,并不属于意外伤害赔偿范畴。经检察室、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母亲三方最终协商,保险公司出于同情,支付给被保险人母亲1000元救助金,使该起保险理赔纠纷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