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5月20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成武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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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成武县人民政府批准,成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格)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6月8日,登陆菏泽市国土资源交易网(http://www.hzgtjy.gov.cn)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按网上交易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活动。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6月18日16时,登陆菏泽市国土资源交易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时间为准)。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15年6月1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菏泽市国土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挂牌时间为2015年6月9日9时00分至2015年6月23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须保证回迁户回迁面积2652.00平方米,同时同意回迁户回迁时间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若到期不能按时回迁,超出时限的临时安置补偿费由竞得人据实支付。并且,竞得人须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的回迁户的回迁条件和要求。若竞得人因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建设,致使回迁户的利益不能得到保障,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对该宗地及地上附着物依法进行重新处置。地上资产评估价值1383.2865万 元不再纳入该宗土地出让价款内,竞买人认可后方可参加竞买,并在竞得后将地上资 产 1383.2865万元另行支付给原投资者。
   (二)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或未尽事宜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三)出让人在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武县南环路中段路北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30-8627677
  成武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