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日报20150930期 第A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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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年09月30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东明县“十条禁令”确保廉洁过节

本报讯 (通讯员 王恩标 贺平均记者 臧宾)近日,东明县纪委发出通知,就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具体要求和部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力营造廉洁过节氛围。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
   该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成立了12个检查组,由常委、派驻纪检组长带队,82名纪检监察干部全部下沉一线,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