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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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07月2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

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启动

      本报讯 (记者 武占民 周天宇)“住在家属院,一切挺划算。物业管理自家干,供水供电供热都是大锅饭。”国企家属院里的“三供一业”曾经作为一项“隐形福利”让员工感到“温暖”,却给企业造成了负担。日前,《菏泽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我市于今年启动国有企业(含中央、省驻菏企业、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我市区域内的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执行 “三供一业”相同政策标准,包括相关设备设施维修改造标准、维修改造费用测算、人员接收安置等相关政策。
   按照《方案》,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职能及相关设备设施将移交专业化企业或机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时,原则上先签订协议,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并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国有专业企业跨地区、区域接收移交企业的“三供一业”职能。已经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可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
   接收单位确定后,与移交企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分离移交协议。分离移交协议应明确移交和接收单位、移交范围、人员接收安置、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维修改造相关事项、费用计算标准及成本分担、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具体内容。移交接收双方根据分离移交协议,对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并由接收单位负责水、电、气、暖供应保障及物业管理等工作。企业集团公司要将签订的分离移交协议报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备案。
   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分离移交涉及的维修改造标准、费用测算等相关工作执行市级以上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
   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相关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备案。移交企业要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务清理、产权变更及登记等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移交涉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三供一业”各项目平均用工标准,核定需要移交的人员数量。接收单位要优先接收现有人员,切实保障接收人员的合法权益,其他无法接收的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安置。